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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寓教育于服务中(《人民公安报》)

2014.06.06阅读:2456

驾驶人接受处罚需答对5至10道题

林少雄

12月9日起,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免去了驾驶人在车管所排队缴纳罚款的繁琐过程,实现了处理、缴款、教育、宣传、服务“五位一体”的有机融合。

12月9日,这一平台运行当日,就有2104人次成功上线受理业务,处理、缴款5694起。

亮点一:省级公安和财政部门合作开发

创建网上信息平台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科技创新、为民办实事的典型范例。省公安厅与财政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设工作。

在这个平台上,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得到了集合,同时与省财政厅“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等财政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接、资源共享,为交通违法当事人查询、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交通违法当事人上网缴纳的罚款,将通过“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清算分解,直接进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关对应的同级国库。目前,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能够支持网上缴款。省邮政、移动、电信、建设银行等多家单位正在商议参与网上信息平台使用,多渠道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亮点二:处理交通违法需先学习法规

按照福建省防御性驾驶教育纳入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的要求,福建省交警总队在网上信息平台建设中增设了学习和教育的项目,切实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理念融入网上信息平台中。

系统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参加网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才能处理交通违法。在驾驶人进入“网上缴纳罚款”页面前,需先作答交通安全常识考题,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根据规定,一次处理同一车辆10起及10起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做5道考题;处理10起以上,应做10道考题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考题须全部答对,如果未完成规定数量的考题、考题未全部答对或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未观看完毕的,均不能在线处理交通违法。这一过程可促进群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达到处罚与教育并重的效果。

亮点三:“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

网上信息平台建设是应对形势、服务民生的一项创举,也是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服务和管理效率在社会、民生领域中的延伸。

未建成网上信息平台前,群众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程序繁琐、窗口拥挤,公安民警也会因处罚量大、资金数额大,而降低为民办实事的效率。新平台推出后,实现了“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和全省异地网上银行缴费,不仅增强了公安机关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也使广大驾驶人能随时随地登录互联网,对省内的本地、异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据悉,今后还将开通手机银行缴款方式,带来更为方便的缴款途径。

亮点四:避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要做好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管理工作,关键在于抓源头的票据管理。作为全国率先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网上信息平台,驾驶人在缴纳罚款后将会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实现网上票据自动核销,这不仅大大为基层民警减轻了负担,也有效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避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该平台的设计充分体现出票据管理清楚、罚款及时入库、账务及时结清、监控渠道顺畅、工作效率提高等优势,对政府部门加强非税资金的运作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平台的推出,贯穿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对于加强公安队伍廉政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原文地址:http://epaper.cpd.com.cn/szb.html?t=jtzk&d=20121213&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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