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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财政部网)

2016.03.14阅读:2177

2015年,云南财政以“钉钉子”精神,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精准发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财税改革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报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先后印发了中期财政规划、盘活存量资金、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和非税收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全省的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是预算编审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机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额的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首次在省本级建立15.4亿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压减预算2.7亿元。

三是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减少581项,支出项目较2014年压缩46%。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方式。

四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省级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全年安排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313.6亿元,比上年增长28.5%。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达到54%,比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城市等6项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比从2014年的16%提高到2015年的18%,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对69个省级部门申报的254个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审核。选取11家省级部门开展部门年度预算绩效报告发布试点。首次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人大审议范围。在2015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中,云南省有22个县(市)进入全国前200名,居全国第2位。

六是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通过“收、调、减、控”四项举措,把躺在账上“打呼噜”的资金唤醒、盘活使用。对16个州市、97个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全省共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127.1亿元,存量资金规模较2014年末下降87%。云南省的有效做法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七是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明确分月、分季度预算执行的目标任务,要求省本级项目支出11月底前必须全部拨付完毕。制定支出考核办法并开展定期督查,建立预算执行约谈机制,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年终突击花钱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八是财政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创新。筹集20亿元资本金,组建了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筹措63.4亿元,组建省扶贫投资公司。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起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PPP融资支持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有18个项目列入全国第二批PPP试点项目,排名全国第二。

九是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精细。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分为5大类307项,制定了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省级24个部门首次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快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对各地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首次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工作。

十一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省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通过“以贷定存”、“以发定存”等方式,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

十二是预决算信息进一步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均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首次公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方案。

十三是税制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组织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清理。认真实施营改增扩围,减轻试点企业负担7.5亿元。率先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启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用足用活地方税政管理权限,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税收政策支持,兑现各项税收优惠280亿元。

十四是非税收入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健全完善非税收入预算审核机制,积极推行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大非税收入监督稽查力度。

十五是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推行。切实做好2016年至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财政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

十六是理顺省与州(市)间事权进一步探索。围绕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逐步理顺省与各地共同事权,将部分事权下放各地,研究调整省与州(市)间财政收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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