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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源头控制 不断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部网站)

2014.05.30阅读:2581


                                                     福建省财政厅

      为尽快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我省积极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在实施“票款分离”的基础上,从2003年起,以财政票据的电子化管理为切入点,从政府非税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做起,通过开展清理、调研论证、组织开发、扩大试点等措施,由易到难,层层推进,逐步实施“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2005年,这项以“关口前移,机制再造,高效便民”为宗旨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在全省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全省共有1.55万个用票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占应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单位数的96.3%。其中通过票改系统开具并核销票据11023万份,收取资金1136.6亿元,其中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资金508.98亿元,社团收入、代办费、暂存款项等纳入单位财务管理627.2亿元,资金及时缴交率99.96%。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精细化的轨道。福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实施,最主要的体会有四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如既往地强有力支持。二是在改革过程中始终把服务放在首位。三是依托科技创新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同时,注重差异性的需求。四是坚持总体目标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始终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注意处理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之间的关系

      财政票据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收缴管理的重要环节。但长期以来,财政票据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认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仅局限于非税收入收缴,“以票控费”、“以票管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因此,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定位上坚持改革的独立性、协调性、衔接性:

(一)改革的独立性。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虽然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基础手段,但有不可替代性:(1)财政票据管理不仅仅是为政府非税收入监缴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收费项目、标准,为收费管理政策服务。(2)财政票据不仅仅是非税收入收缴的一种凭证,更是单位的财务会计法定凭证。特别是通过有效管理单位资金往来结算凭证,可以反映单位的收入全貌,为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打下坚实基础。据统计,2007年我省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开具6582万份财政票据收取的748.72亿资金中,政府非税收入为351.07亿元,占总额的46.9%;纳入单位财务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社团票据等发生的资金额397.65亿元,占总额的53.1%。(3)现行财政票据管理种类不仅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还包括社团会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凭证、社会保险费票据、医疗票据等其它票据。因此,不能简单地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来替代财政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在整个财政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改革的协调性。按照我省财政部门机构改革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分工,综合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的制定、收费项目的立项和标准的审批、财政票据管理等;国库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收缴入库、对帐和帐务处理;业务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收入监缴和支出安排。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我省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职能定位,从财政票据改革入手,重点抓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和政府非税收入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确保执收单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开具财政票据并将收取的资金及时缴存银行。国库部门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解决银行代收及财政、银行的对账工作。综合、国库两个部门既按规定的职能分工履职,又在各环节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

(三)改革的衔接性。改革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有机衔接,一是财政内部政府非税收入各系统的衔接,二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系统与部门、单位业务管理系统的衔接。在财政内部政府非税收入各系统间主要做到“五统一”:即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单位数据库统一,项目数据库统一,票据数据库统一,票据样式统一,票据校验码、票面信息码、缴款确认码统一。在基础数据库统一的同时,始终保持三个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保证了系统的正常运转。


      由于准确定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自推行以来,运转顺利,效果显著。据统计,2004年至2006年,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53项,转经营性4项,降低收费标准17项,但非税收入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按同口径统计,自2005年我省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以来,政府非税收入解缴财政专户(国库)资金大幅攀升,2005年我省非税收入407.69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2006年非税收入646.13亿元,同比增长58.8%;2007年仍保持大幅增长的趋势。


二、注意处理好财政与单位之间的关系


      改革必然牵涉到部门利益、管理权限的调整,如何使改革既能达到目的又能被各方接受,实现双赢,是改革成败的关键。为此,在改革中合理划分财政与单位票据管理的权限并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


(一)合理划分财政与单位票据管理的权限。一方面财政部门通过对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资金缴交时限、票据核销时限事先锁定和实时控制,保证开具的财政票据具有不可更改的信息记录,对收费项目、标准和资金解缴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管理权限的集中与统一。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单位财务部门管理的要求,设置智能加密卡的主、附卡。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单位端系统和给单位财务部门配备的智能加密卡主卡中,单位财务部门具有对财政部门设立项目、标准和资金解缴、票据核销时限内容的对下级分解权。同时,下属部门、单位或开票点要按照财务部门设定的期限,持附卡及时到财务部门核销票据并进行资金解缴确认,使财务部门真正具备了对所属部门、单位或开票点的财务管理权。通过这种科学管理手段,赋予执收单位财务的财政票据管理和对非税收入监缴职能,财政与部门的管理找到了利益共同点。这种管理方式得到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普遍赞同,使单位的财务人员成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拥护者和促进者。


(二)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在统一性上,依托科技手段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资金解缴期限、票据核销期限进行系统的标准化设置。与此同时,充分考虑各市、县间信息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和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多样性要求,在系统设计中实行多种版本并行运行:一是大部分市、县和所有的乡镇因尚不具备全面的网络支撑和银行网点限制,采取了单机独立运行的标准卡版本,在单位端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并配套使用智能加密卡,系统的使用不受缴费网点和网络条件的限制;二是对不具备网络条件的财务垂直管理部门和分级开票的单位采取直管卡版本。如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通过省、市级使用直管卡,县级使用标准卡,既实现了对下级单位的管理、监控,又可以在管理的同时使用财政票据收取本级收入,较好地解决了省、市级做为管理者和票据使用者的双重功能;三是对具备网络条件的财务垂直管理部门和分级开票的单位采取大型网络卡版本和WEB版本。如福建省公安厅的第二代身份证收费,财政部门在省公安厅财务处设置大型网络卡,就可以依托成熟的公安金盾网对九个地市公安局进行同步监控,九地市所属的市、县、乡三级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证业务时,同时依托金盾网,在市公安局的小型机上进行操作。通过这种管理模式,省公安厅财务处实现了对全省四级公安机关二代证票据和资金的同步监控;四是对已实行“票款分离”的单位,实行6种方式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对接。单位可以自由选择由缴费人到银行直接解缴资金,也可以在系统监控下委托单位代收资金和使用网络缴费、POS机收费等不同方式。这些方式的使用,既保持了改革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能对财政票据实行有效控制,为建立“以票控费”、“以票管收”的征管新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注意处理好财政管理与反腐败源头治本的关系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既是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制止乱收费和杜绝“小金库”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一是通过事先设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效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按财务隶属关系发放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票据和社团票据,并通过“以票管费”实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使单位的所有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和单位财务统筹安排,实现综合预算管理。这样,把单位的所有资金由暗处摆到明处,有利于控制不合理支出,同时也为财务检查、审计工作提供便利,更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三是系统事先设置了不可更改的电子数字指纹,可对票据数据信息真伪进行识别,对收费人员进行约束,防范开具大头小尾票据和利用收费票据贪污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四是对名目繁多的接受赞助捐赠、往来项目和社团收费项目的规范审批和开票信息记录,摸清了单位往来和社团收费的项目、资金及构成,为下一步治理“小金库”,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奠定基础。


四、注意处理好规范管理与便民服务间的关系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财政改革既要规范管理又要提高效率,便民服务。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中,我们始终注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我省从1999年开始推行的“票款分离”工作,虽然实现了单位票据开具与资金收缴相分离,推进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开展,但从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缴费环节繁琐,不方便缴费人和对账难、票据核销难等问题。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既可以实现单位代收和“票款分离”合并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缴费难、对账难等问题。一是减少了缴费人的办事环节,由原来的单位开具缴款书—缴费人到银行缴款—回单位办事改为现在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系统监控下的单位收款办事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在加强对执收单位业务、技术服务的同时,考虑个别单位用票量少,电脑设备不齐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采取财政部门代用票单位开具财政票据的作法,方便用票单位和缴费人;三是对直接到银行解缴资金的单位,通过缴款确认码实现单位开票与银行解缴资金的实时对帐。达到便民、规范、高效的要求


五、注意处理好总体目标与分步实施间的关系


      福建省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从2003年试点以来,坚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在改革方案设计上,以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为总目标。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要建立7项管理子系统:项目标准控制子系统、资金监缴子系统、票据稽查子系统、票据使用信用评价子系统、票据内控管理子系统、票据数据分析子系统、票据真伪识别子系统等;在时间推进上,用5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推进这项工作;在改革的实施上,采取个别试点--调研总结--扩大试点—全面实施的办法,由点到面,层层推进;在单位的选择上,2004年就率先将使用财政票据,资金不纳入财政管理的社团、民办学校和使用手工票据的委托代收单位做为改革重点,2005年提出在全省非税收入用票单位全面实施,2006年对原实行“票款分离”单位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对接方案,并将仅使用往来结算票据的单位也全部纳入改革范畴。同时,不对乡镇的实施工作提出具体时间表;在政策配套上,提出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辅之以财政票据稽查制度、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和建立财政票据信用评价体系相辅相成。在软件研发上,提出按国家管理增值税的“科技加管理”方式和手段,先开发标准版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系统和推行智能加密卡,再根据不同部门单位的需要,开发网络版和行业版管理系统,条件成熟时再实行财政票据网上开票和防伪认证。


      “以改革促规范,以改革促高效,以改革促防腐”,福建省财政部门通过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各执收单位的密切配合,依靠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了规范、高效、可控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机制,有效维护了财政收入的完整,遏制了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产生。


      福建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部里的要求和兄弟省先进的管理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今后,我们将与全国各兄弟省一起共同努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改革,为全国财政票据管理的新跨越做出自己的努力。

原文地址:http://www.mof.gov.cn/pub/caizhengpiaojujianguanzhongxin/zhengwuxinxi/jingyanjiaoliu/200808/t20080801_60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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