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9月开始,黑龙江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启动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探索将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应用的有效模式,由财政部门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源头控制,将每个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缴存时限等信息预先锁定在财政票据管理卡中,实行电子开票。同时,通过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及时发现欠缴、漏缴、坐支等违规行为,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保证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截至2012年底,全省财政部门已建立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共安装财政票据智能管理卡3.2万个,基本实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改革目标,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11年完成255.7亿元,增长28.7%;2012年完成325.4亿元,增长27.3%。
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票据和票据核销期限等内容录入加密卡,执收单位自行无法私自设立执收项目、扩大执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从源头上杜绝了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2012年,省本级通过“以票核费”,共核查政府非税收入缴库资金50.4亿元,其中清理拖延上缴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
原文地址:http://www.hlj.gov.cn/zwdt/system/2013/03/19/0105054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