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省于2017年8月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在全省全面推开。经过两年的运行,总体成效较好,系统运行平稳、亮点纷呈。截止2020年4月20日,全省开具电子票据4300余万份,收缴非税收入564亿元。
一是系统构建一体化。我省在方案设计中,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一并考虑,统一研究,统一规划,把所有使用财政票据的收缴行为,全部按非税收入收缴规则和程序,整体纳入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并通过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
二是项目管理规范化。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各类执收项目进行了清理,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执收项目及代码库和执收单位库,将制度规定固化成执收项目电子信息,各执收单位无权增减收费项目,更无权限在系统挂接项目。对违规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系统自动拒收,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
三是收缴规程统一化。各执收单位在收缴非税收入时,执行全省统一的收缴规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采取直缴为主、汇缴为辅的资金收缴模式。
四是票据种类简约化。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财政电子票据规范标准,简化归并财政票据种类,制作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样式,并在全国率先实现财政票据与非税收缴管理一体化,充分体现“电子控收”的非税收缴管理理念。
五是资金清分清晰化。为减少资金沉淀和二次清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我省在方案设计中,将各代理银行在省级分行统一开设的“非税收入收缴内部待结算账户”,用于本行各收款渠道的资金归集和清分,即缴入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账户的资金,日终由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按资金分成及归属发出清分指令,将资金清分到各级财政专户、单位账户或特定专户。
六是收缴渠道多样化。为方便缴款人缴款,充分利用金融支付工具,不断拓展线上线下资金收缴渠道。目前,我省已有17家代理银行均开通银行柜面、企业网银、个人网银、自助柜员机和部分有银行聚合支付功能的POS机、自助缴款机等资金收缴渠道。为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延展嵌入到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了具有网关支付、聚合支付及第三方支付等资金收缴渠道的“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进一步拓宽资金收缴渠道,方便群众“一网式”“一站式”“一窗式”办理业务。
七是数据信息安全化。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在“金财工程”财政内网运行,部署在省财政厅,全省数据大集中管理,信息资料实行双备份和异地备份。为保障资金收缴和财政票据信息安全,各使用单位需向财政部门申领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用户电子证书,才能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八是提升服务便民化。系统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缴款短信或缴款书,并以自动推送短信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缴款人,缴款人根据缴款信息即可自主选择缴款渠道进行缴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了让缴款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就能轻松缴费的改革目标,这种“动动手指”随时随地在线缴费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缴款人。